皇帝制度
公元前221年,秦统一六国,建立秦朝,秦王嬴政认为自己德高三皇,功过五帝,因此把三皇和五帝的名称合为皇帝。
秦王自称始皇帝。
皇:有大的意思,人们称祖先或神明为皇
帝:是上古人们想象中主宰万物的最高天神
三皇五帝:伏羲、神农和黄帝为三皇;黄帝、颛顼、帝喾、唐尧和虞舜为五帝。
中央官制
1、丞相:百官之首,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;
2、御史大夫:副丞相,执掌群臣奏章,下达皇帝诏令,监察百官;
3、太尉:管理全国军务;
4、诸卿:分别掌管国家的各项具体事务,中央政府的职能部门。
郡县制
春秋战国时期,一些诸侯国曾设立郡县。
秦统一后,秦始皇采纳李斯的意见,在全国范围推行郡县制。
郡守、县令或县长由皇帝直接任免。
郡守:郡的最高行政长官,接受中央命令,督责属下各县,定期向丞相汇报工作。
县令或县长:县的最高长官。
地方行政级别:郡-县-乡-里
通过郡县制,秦朝实现了对地方政权的直接有效控制。
郡县制为历代王朝沿用,并不断完善,影响着中国两千多年地方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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