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民事诉讼证据规则》第七十条,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、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是有证明力的。
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,应该提供原始载体,录音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应当尽量清晰、准确,除录音证据外,还应充分提供其他证据佐证。
一、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,必须符合两个条件。
1、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,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,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,是善意和必要的,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;
2、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,谈话人身份明确,内容清晰,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,未被剪接或者伪造,内容未被改变,无疑点,有其他证据佐证。
二、取提录音证据的环境。
1、找一个安静的地方电话,以保证录音内容清晰。
2、用对方不知道的电话号码打电话。
3、打通电话,打开录音。首先明确双方身份,其次陈述事情核心信息并确认。
4、录完关键信息,迅速结束电话,防止对方察觉录音改口,改变前面的内容。
特别声明:文章来源用户上传并发布,本站只提供信息存储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内容仅供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