菏泽救护车侧翻(牡丹区私人救护车)

抒情君 12

今天下午

在菏泽市长城路和西安路交叉路口

发生了一起车祸

一辆白色汽车与一辆120急救车相撞

白色汽车前部已经变形

120救护车侧翻在马路上

记者从牡丹区交警大队了解到

120急救车拉响警笛沿西安路自北向南直行

在通过红绿灯路口时

与沿长城路自西向东直行的白色汽车相撞

造成120急救车侧翻倒地

当时

120急救车正载病人返回医院途中

事故发生后

所载病人也在第一时间送往医院

目前双方事故车辆已被暂扣

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

在大众网菏泽微评团中

此事也引发了网友热议

记者查询了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
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章53条第一项规定:

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,可以使用警报器、标志灯具;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不受行驶路线、行驶方向、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,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。

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,不得使用警报器、标志灯具,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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